|     为全面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挖掘各地资源优势,保护原产地和珍稀产品资源,促进特色农产品向区域化、专业化发展,由辽宁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15年辽宁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在乡镇申报的基础上,经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初审推荐,最终长海县獐子岛人民政府被认定为辽宁特产“天然海参”之乡、瓦房店市谢屯镇人民政府被认定为辽宁特产“圈养海参”之乡。
    至此,大连市已有15个渔业乡镇获得辽宁特产之乡称号,为全市渔业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再添新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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