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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黄河包头段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包头市渔政站会同九原区渔政站,结合禁渔期渔政管理工作,加大黄河包头段执法巡查力度,清理有害渔具,严禁各种捕捞活动,确保放流后苗种的成活率。
    一是发放宣传资料,创造良好氛围,呼吁广大群众共同关注增殖放流活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三是对增殖放流区域内有害渔具清理进行彻底清理,杜绝“绝户网”的使用;四是建立增殖水域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公布举报电话。
    包头市渔政管理站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黄河包头段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捕捞,巩固放流成效,为黄河渔业资源养护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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