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安全责任。积极落实《巴中市2017年渔业度汛工作方案》,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到船,与县(区)、乡(镇)层层签订《渔用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
提升应急能力。开展汛期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严禁“三无”船只作业;做好各类设备调试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机电设施、仓库、堰坝等安全生产隐患点监控。
准确传递信息。实行领导带班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预报,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短信平台通知渔民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大风与大雾天气作业。
严格渔政执法。严查违章搭客、超载等违规行为,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强化渔民安全意识,派专人上船检查安全设施,现场对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当场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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