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渔业生产洪涝灾后自救措施 |
2017-07-04 09:4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九江市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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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渔业生产自救措施
    1、水灾后检查、修复渔业生产设施。水灾过后养殖户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检查池塘、稻田工程、网箱、围拦网等渔业生产设施是否受到损坏。对于被洪水冲毁的鱼塘决口和围拦网的溃口能够封堵的及时封堵,尽量减少养殖水产品的逃逸;对于生产设施毁坏严重的养殖水体,首先判断养殖水体剩余养殖水产品的数量,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剩余养殖鱼、虾、蟹的逃逸(如用2-3层拦网,拦住养殖设施被毁坏的地方),洪水退却后再进一步修复被毁坏的渔业生产设施。受洪水冲击的网箱要及时修补、恢复,并重新设置于安全的水域,补放鱼种,恢复渔业生产。对退水后的池塘塘埂、大水面的闸口、拦网溃口处的检查,防止复溃。 
    2、组织回捕逃逸的鱼、虾、蟹,对未达到商品规格的水产品就近组织收购、暂养,待洪水退去后进行回放。 
    3、认真做好受灾渔业水域尤其是塘堰和围网区域内存鱼情况的调查,科学地评估灾后养殖区域内现存水产品的数量,以便做好消毒免疫,苗种补放和后期的饲养管理工作。  
    4、做好渔需物资供应工作。加强渔需物资和水产品苗种的联系采购,做好各县、区间的余缺调剂,必要时组织外购,为渔业生产自救提供物质保障。        二、渔业生产补救技术措施
    要认真做好受灾养殖水体内剩余水产动物情况的调查,科学地评估灾后养殖水体内现存水产动物的数量,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做好消毒免疫、苗种补放和后期饲养管理工作。一般可采用:一是拉网检查,进行估算;二是比照水产动物对草料、配合饲料摄食量的规律(6-9月份,草、鳊、鲂等草食性鱼类日食量为其体重的20-30%,青、草、鲤、鲫、翘嘴鮊、鲶、鳢、泥鳅、黄鳝、鳖、蛙、虾、蟹等吃食性水产养殖动物日食配合饲料为其体重的3-5%),估算养殖水体剩余水产品数量;三是根据洪灾前后吃食情况对比来估算。
    1、对于水产品全部逃逸的养殖水体,可采用生石灰、漂白粉等药物彻底消毒后,投放草、鲢、鳙、彭泽鲫、翘嘴鮊等夏花,规格为200-400尾/斤,亩放1000-1500尾。
2、对于水产品还有一定比例存留的养殖水体,无论是养成鱼或鱼种,都可补足草、鲢鳙、彭泽鲫、翘嘴鮊等夏花,规格为200-400尾/斤,虽年底起水规格不整齐,挑拣困难,增加了劳动强度,但可弥补一定的损失。一般不要采取并塘的方式,因为温度高,对鱼伤害大,死亡率高。
    三、水灾之后鱼病防疫措施
    洪水期间,尽量少进行生产性操作,避免引发鱼病;洪水过后要提前预防,避免灾后鱼病暴发,维护水质。洪灾过后气温将升高,浑浊的洪水容易引发鱼病,各地应切实搞好病害防治工作,当前特别要注意预防水体亚硝酸盐偏高引发鱼死亡和暴发性鱼病和草鱼“老三病”等的防治。采取措施为:首先是鱼池水体消毒。消毒方法可用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剂,根据水质确定用量。清洁透明的水每立方米用1克,水质浑浊的水每立方米1.5克;其次是减少饲料投喂,最好减少至日投喂量的75-50%;第三要勤开增氧机;四是加强上述病害预防和预测报,防止病虫害暴发成灾;五是要视情况,适时调入鱼药、渔需物资,做到渔民需要时就能及时买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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