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东泰安东平湖开湖捕鱼,为期四个月封湖禁渔期结束 |
2017-08-03 16:0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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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四个月的东平湖封湖禁渔期到7月31日结束。8月1日起允许在东平湖依法捕鱼。
    封湖禁渔期间,县水产局认真组织实施了东平湖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蟹苗种3000多万尾(只)。同时,渔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湖上巡逻,禁止一切人员、船只、渔具进入东平湖、大清河从事渔业捕捞生产。对擅自进入东平湖、大清河进行渔业捕捞作业的,特别是电鱼、毒鱼、乱圈乱占的,重拳打击,依法严惩,维护了东平湖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
    捕鱼能增加收入,但要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保护东平湖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长期造福渔民群众。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湖封湖禁渔的通告》规定,在东平湖内划定五个常年禁渔区:王台大桥至潘庄老村台连线以北、老湖镇海事所—陈辛庄老村台—仓嘴子以南、后埠子老村台—前埠子老村台—刘庄老村台—潘庄老村台以东、王台大桥—老湖旅游码头环湖路以西湿地保护区域为东部禁渔区;侯河村苇地南边以北、陈山口闸以南、旧县乡养殖区西边线以西湿地保护区域为北部禁渔区;大清河至入湖口行洪道全部区域为行洪河道禁渔区;东平湖内规划所有航道为航道禁渔区;湖心岛东—潘庄—马庄北—庄科南四点连线以内区域为东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上述五个区域常年禁止任何捕捞船只、渔具从事水产养殖和捕捞生产。
    封湖禁渔期结束后,在非禁渔区从事水产养殖、捕捞的,要严格按照《东平湖渔业生产区域规划》和有关规定设置捕捞器具。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在禁渔区设置网围、网箱、网箔等养殖、捕捞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县水产局渔政执法部门将继续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保护东平湖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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