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出台渔业科技示范户和示范基地遴选办法 |
2017-09-06 11:5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玉环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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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渔业科技进村入户,促进基层渔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根据《浙江省中央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和玉环市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日前,玉环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出台《玉环市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户和示范基地遴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遴选条件必须是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养殖水平较高,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等。 
    对于渔业科技示范户的遴选标准是:1.围塘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围塘单产350公斤以上;2.滩涂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滩涂单产在250公斤以上;3.浅海养殖:养殖面积在30亩以上,浅海单产在250公斤以上;4.设施养殖:养殖面积在5亩以上或养殖水体在1000平方米以上,平均单产在1000公斤以上。 
    其次,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遴选标准是鱼虾蟹贝藻类200—300亩,龟鳖类100亩,网箱养鱼2000立方米以上,循环水设施养殖1500平方米以上。 
    同时,遴选程序严格按照科技示范户和示范基地名额,公开遴选程序、遴选条件和标准,渔业科技示范户通过养殖户自愿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推荐审核并张榜公示5—7天后,在群众无异议的情况下,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审定;渔业科技示范基地通过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择优推荐,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审定。目前,遴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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