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办理渔船作业污染海域举报件 |
2017-12-08 09:4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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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普陀区接到舟山市迎接国家海洋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转来群众举报1件》的转办单(海洋督察[2017]4098号)。举报人反映,舟山海域渔船将渔业生产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油直排入海,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并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针对举报内容,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专题研究分析,调阅近年来的海洋环保执法案件资料,并派出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当事人所反映的海洋环境污染现象确实存在。12月5日下午,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与举报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根据与举报人面对面交流及其提供的照片来看,有关生活垃圾、油污直排大海主要区域在鲁家峙、马峙岛和沈家门港口附近海域。
    尽管普陀区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并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为加强港口保洁正规有序,沈家门渔港办与舟山市普陀区海源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沈家门渔港港面整治及保洁服务》合同,制订了《环卫保洁考核标准和扣费办法》,专门配备了2艘巡逻船,雇佣了3艘保洁船、4辆保洁车、8名保洁员,开展沈家门港口海面垃圾清理保洁工作。同时,普陀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渔港及附近海域进行经常性巡查,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2012年至2017年共查处渔港水域污染和海洋环境污染案件16起。但问题仍然存在,其主要原因是:目前,部分渔民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且海洋环境污染隐秘性较强、部分违法主体流动性大,第一时间证据固定难,执法监管难以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如今年11月6日滨江路海面油污问题,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人员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当时该油污附近停泊着很多渔船,可以闻到刺鼻的柴油味,油污已经随潮水流趟,难以确定是哪艘渔船所为,询问旁边的路人也无人证明,证据不足无法确定当事人。
    为了更进一步治理海洋环境污染,普陀区将立行立改,制定严密措施,继续加强监管力度,抓好沈家门港口及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规划,加强资金投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能力。2017年4月,普陀区发改委已批复《普陀区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由舟山市普陀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包括大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滨海及海岛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及管理能力提升等三大工程。建造海洋监测站、监测中心、垃圾收集船、沈家门港视频监控系统等项目,总投入6.2个亿,切实提升沈家门港湾海洋生态环境。
    二是加强宣传,提升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教育广大民众和渔民提高海洋环保的意识,参与“保护海洋环境 造福子孙后代”行动,全民行动,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建立“湾(滩)长制”,对辖区内海湾、滩涂进行全方位监管。按照省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正在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组织机构、情况调查、公示标牌落实率100%。进一步保护沿海海湾、滩涂海洋环境,做好保洁工作。
    四是计划于明年实施全区60马力以上渔船统一配备垃圾筒,发放垃圾袋,及时回收渔船生活垃圾,并制订日常监管制度。同时对沈家门沿岸渔港码头及海岛重点渔港配备垃圾箱,方便渔民回港后及时回收垃圾。
    五是加强渔船排污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检验条例》,已对全区400总吨以上18艘渔船全部安装油污水分离器。
    六是准备研究出台渔船垃圾回收管理办法。针对沈家门港外来渔船多,渔船作业的分散性、船员的流动性及统一规范管理存在一定难度等特点,普陀区准备研究出台渔船垃圾回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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