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抑制鱼死亡,鱼塘养殖户在鱼塘里投撒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有毒物质,并将鱼对外销售。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麦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本区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2月底,犯罪嫌疑人麦某某发现其承包的鱼塘养殖的黄颡鱼出现烂身并连续死亡,在明知孔雀石绿是无公害水产养殖领域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化学物的情况下,将孔雀石绿兑水后投撒入鱼塘中。同年3月7日,麦某某隐瞒事实将9000多斤的汪丫鱼销售至安庆市长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后,经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验,该批汪丫鱼因其含有孔雀石绿,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目前,麦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年关将至,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要多注意是否具备相关安全合格标识,如不幸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自身权益。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也不断加重。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坚决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仅净化了食品市场,让广大老百姓“吃得放心”,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
作者:张芳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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