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组织开展首次海洋与渔业跨省联合执法行动 |
2018-05-29 09:1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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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总队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施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和南海伏季休渔规定,全面加强海域、海岛和海岸带自然资源与海洋生态环境及南海伏季休渔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围填海、非法采砂、倾废、非法捕捞、违反南海伏季休渔制度、非法捕杀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推动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交界海域联合执法协作。三省(区)于5月27日至6月26日共同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首次三省交界海域海洋与渔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由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中心)联合牵头组织。共调集执法船18艘(其中1500吨级以上执法船3艘),执法快艇约30艘,参加执法人员约300名。         本次行动分集中巡航和分头行动两个阶段实施,5月28日,广东、广西、海南三艘大型执法船在海南三亚出航,沿海南岛东线向北,穿过粤琼交界的琼州海峡,再沿雷州半岛西岸向北巡航至广西北海市。集中巡航期间,沿线海监渔政执法力量参与行动,开展巡航检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集中巡航结束后,三省(区)相关支队、大队在粤琼、粤桂和琼桂交界海域继续开展协作执法,并根据情况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三省(区)联合行动期间,各省还根据实际需要调动执法力量对相关重点海域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广东同步部署粤西湛江、茂名、阳江三市开展海洋与渔业“靖海2018-4”和“亮剑2018-5”专项执法行动,广西部署“广西亮剑2018-3”专项执法行动,海南部署“护蓝打非2018”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期间查获的海洋与渔业违法案件,以属地管辖和就近扣押相结合,跨省交界海域违法案件通过省际协商确定管辖。查获案件处理一律体现从严从重。对查获违法倾废、使用射流船违法采砂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对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或海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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