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一县一业”和“一乡一品”海珍品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海岛特色渔业经济,加快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自2009年6月开始,按照辽宁省政府“辽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方案的要求,长海县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乡镇品种布局,申请上报了两村和三乡镇的优势特色产品专业乡村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经“辽宁特产之乡推进委员会”半年多的审核筛选、实地考核、综合评审、认定公示,长海县有3个乡镇获得“辽宁特产之乡”称号。其中:长海县獐子岛镇获得“辽宁特产扇贝之乡”称号,长海县小长山乡和长海县广鹿乡分别获得“辽宁特产海参之乡”称号。
“辽宁特产之乡”称号的获得,一是有利于加强对本地区特色渔业产业的宏观管理,优化区域布局,保护好原产地和珍稀产品资源;二是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源浪费,提高产业化水平;三是有利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快特色水产品标准化步伐,提高诚信度,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四是有利于加快品牌渔业的建设步伐,树立全县特色渔业的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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