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海洋渔业局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打击“电、毒、炸”鱼行为 |
2018-07-09 14:0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宁海县海洋渔业
我要评论 |
|    7月4日晚20时许,宁海县海洋渔业局执法队员对城区南门方向河流进行巡查,巡查到白溪大桥时,发现有人在从事电力捕鱼行为。由于正值大雨,为保证安全,执法队员耐心劝解、引导,当事人最终安全上岸,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系三门来宁海务工人员,王某对非法使用电力捕鱼行为供认不讳。    宁海县海洋渔业局认定当事人王某、张某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严厉打击此类现象,经办案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800元、没收电鱼工具”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宁海县海洋渔业局将加强巡查力度,保持“零容忍”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电、毒、炸”现象,并通过与当地乡镇街道、派出所等部门协同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