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日,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获悉,近一个月来,根据大黄鱼苗药残监督抽检的结果,宁德、福州已销毁问题大黄鱼苗180多万尾,蕉城区还对某养殖场违法用药行为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各地渔业执法机构加大对产地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超标的苗种单位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查处检出禁用药物的大黄鱼苗种单位列为今年首批水产养殖执法的督办案件。为提高执法成效,确保违法案件得到及时顺利的查办,省总队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行动的形式,指导和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各地渔业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积极行动,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单位依法采取了停止销售、责令整改、苗种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
据介绍,各地对水产苗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查处,在苗种生产企业中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达到抓典型,打重点,惩处小部分,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戴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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