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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我局推荐的“象山4条渔船‘抢跑’,船东因此贷款‘受困’案”被评为市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018年8月1日,象山4条渔船因提前“抢跑”(未到开渔时间提前出海)被处罚并进行相应的记分处理,4名船主均被录入县渔业船舶伏休管理和安全生产金融奖惩系统,纳入金融“失信黑名单”。
渔业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虽然渔政部门在严厉打击偷捕行为,但是偷捕现象仍然屡禁不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不足以震慑不法行为。2018年6月6日,象山县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实施渔业船舶伏休管理和安全生产金融联合奖惩的通知》(象渔安办﹝2018﹞2号),对违反《关于严格落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的通告》的,实行诚信记分、金融奖惩制度。这项措施的出台对船东来讲,无疑带上了一个“紧箍咒”,这也是此案处理的一大亮点,对其他执法机关、部门具有非常好的示范意义。
此案的成功办理本案体现了法律威严不容挑衅,彰显了地方政府打击偷捕行为的坚强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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