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关于开展全市牛蛙养殖调研的通知 |
2019-01-09 16:1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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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农业和粮食局;南康区、上犹县畜牧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及《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牛蛙养殖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函〔2018〕11号)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牛蛙养殖现状和相关情况,为清理整治牛蛙养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决定近期开展一次集中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1月9日—1月12日。具体以调研组电话通知为准。 二、调研内容 1.各县(市、区)牛蛙养殖现状:包括养殖企业(户)、养殖地点、养殖面积、养殖产量等。 2.清理整治牛蛙养殖情况:包括出台的措施、文件、已清理整顿牛蛙养殖的相关数据。 3.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调研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负责宁都、瑞金、石城  组长:曾学平  成员:戴一环 (二)第二组负责兴国、于都、赣县 组长:胡柏森  成员:王频 (三)第三组负责会昌、寻乌、安远 组长:蔡华东  成员:杜伟春 (四)第四组负责信丰、大余、南康  组长:杨绍君  成员:沈啸远 (五)第五组负责龙南、全南、定南      组长:何益民  成员:廖为财 (六)第六组负责上犹、崇义、章贡区 组长:钟厚  成员:谢嘉林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根据调研内容,迅速开展调研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牛蛙养殖现状和清理整治牛蛙情况数据填报,并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2.调研组要认真开展此次调研活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对调研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收集齐相关报表数据,调研结束后,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于元月15日统一交市渔业局收集汇总。 3.调研人员及被调研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等各项要求。 附件:1.2018年牛蛙养殖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已清理整治牛蛙养殖户情况统计表          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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