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源头防控,强势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
2019-04-27 11:1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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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源头防控,强势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农业农村部集中研究部署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于康震副部长批示精神,4月22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四川成都集中研究部署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强势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从源头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派员参加,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处长陈家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防疫体系不断健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队伍不断壮大,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短板,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从监测情况看,当前水生动物疫病依然呈多发态势,对虾白斑综合征等疫病频发,鲤浮肿病、虹鳟鱼的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等疫病时有发生,给水产养殖生产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会议强调,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是从源头控制疫病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措施。近两年,江苏、天津等6省(市)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成效显著。2019年,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我国水产养殖主产区,涵盖24个省(区、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要充分认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业大国,引领水产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责无旁贷,而疫病问题是困扰养殖生产和水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明确职责,勇于担当,补齐短板,推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推进,降低疫病发生风险,减少药物使用,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生生物安全。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克服困难,共同推进。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落实检疫结果电子出证系统,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水产养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等水产养殖领域执法工作;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好疫病检测等技术支撑作用。三是争取多方支持,努力抓出成效。各地要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争取人员和财政经费保障,同时还要向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宣传产地检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其能够积极主动申报检疫。        会上,江苏、天津、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等6个省(市)分别介绍了本辖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各省(区、市)参会代表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与讨论。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刘忠松,四川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强,全国24个水产苗种主产省的渔业行政、渔政执法、疫控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背景:        农业农村部2017年首次批复江苏省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江苏、天津、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等6省(市);2019年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覆盖全国24个水产苗种主产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是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的一项重要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完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从苗种流通的关键环节入手,强化产地检疫和执法监督,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重大疫病传播,是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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