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抓好水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0-02-04 13:46: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我要评论 |
| |
当前,全国正在积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更好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就水产养殖生产我单位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当延后放苗时间 现阶段是我市河蟹养殖传统的放苗时节。养殖户如因疫情管控影响放苗,可适当延后放苗时间。根据往年生产统计及实验数据,适当延后放苗对河蟹生长及规格无明显影响,建议在2月20日之前完成放苗即可。 二、 做好水草维护和水质调控 根据水体透明度和水草长势,做好水质调控工作。本阶段气温较低,水质调控以肥水为主,控制水体透明度在30厘米左右,避免阳光直射水底导致青苔过度生长。如气温逐步升高,根据水草生长情况,应逐步加高水位。 三、 安全使用投入品 做好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指导养殖户将饲料、兽药及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开存放,严禁养殖户使用禁用药、原料药,宣称具备特定功能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假兽药,以及违法的“渔用非药品”,指导养殖户辨识投入品来源、生产企业资质和用法用量,避免因投入品使用导致的安全事故。 四、 加强对渔业设施的管理 指导养殖户定期保养电路及用电设备,规范操作投饵机、增氧机、排水泵等机械,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并设置警示标牌,重要场所配置防火防盗及救生设备,完备泄洪、防逃、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尾水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五、 减少用工及做好用工防护 疫情期间,用工尽量使用本地人员,用工前测量体温,用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与人接触和交流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集中用餐,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通。餐厅等人员聚集地、公用设施物品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六、 切实做好各类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初春气候多变,倒春寒、大风、连阴雨及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易发,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   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2020年2月3日
(来源: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陆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