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检察院启动全市检察机关 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
2020-03-05 09:46: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舟山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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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检察机关对当前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近日,舟山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和地域特点,从海洋野生动物属于野生动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发,以积极有效保护辖内海洋野生动物资源破题,启动了“舟山市检察机关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海洋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一是明确重点,全面聚焦海洋野生动物保护。把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任务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责任,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不仅涉及国家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生态的多样性,更涉及到公众健康利益和公共卫生安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要求结合舟山地域特点和舟山检察机关已成功办理海龟案等海洋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的实际,更加聚焦海洋野生动物保护,更加主动获取线索快查快办,形成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的有力声势。同时,要求该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上报,并纳入对两级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
二是筑牢基础,有效密织多领域线索摸排网。内外协同,对内完善常态化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对外要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海洋与渔业等职能部门密切信息交流,重点调查本地区渔业渔产品捕捞、生产、销售、经营情况,扩大海洋野生动物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通过加大线索提供奖励力度,借力新闻媒体、大数据等方法,提高线索发现能力。
三是助力创新,贯通海洋野生动物保护链条。要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对接辖区行政职能部门相关执法活动,以支持执法、案件研判、协调会议、双向线索移送机制等形式助力行政执法活动。完善检察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探索对相关涉海洋野生动物的场所的规范工作。开展守护海洋野生动物志愿者活动、公益诉讼专家研讨、重点领域和人群针对性宣传等方式,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提升公众对海洋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事关行业整治、区域治理的普遍性问题,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提出有价值的检察建议,主动为党委政府改进和加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四是控量提质,办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案件。以“小案类型化办理,大案精品化办理”的导向,对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类化办理,确保案件办好办铁办出效应。明确市院可以视情提办、交办重点案件。同时,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震慑潜在违法者。
五是服务经济,突出对企业的多元司法保护。针对专项活动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的实际,检察机关要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大局工作为要,对于办案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风险的,以“法律风险告知书”、“法律风险提示函”、“法律体检报告”等方式,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同时明确,在疫情期间,应当慎重研究拟对民营企业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加强风险评估,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疫情防控期间,请市民朋友采用以下非接触式方式联系工作、表达诉求,并在日常生活中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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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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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举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岛路36号,邮编316000)(出处:舟山市检察院 作者: 米卿、曹雯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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