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渔港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2020-03-11 09:0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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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动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高渔港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决策水平,经研究,我部决定成立全国渔港管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我部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开展渔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配套政策制度、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协助审查确认大中型海洋渔船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参与渔港管理及政策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完成我部交办的其他渔港管理咨询工作。 二、组成人员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和秘书长1名。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代表委员和专家委员3部分组成(名单见附件)。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资源养护处。  三、其他事项 (一)委员会工作由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以及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调研等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协助承担。 (二)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按照我部要求做好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并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方面予以保障。 (三)请各委员所在单位为委员参加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委员会委员要切实发挥实践和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好在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方面的支撑作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毅,010-59192962。 附件:全国渔港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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