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面落实 “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 |
2020-04-22 09:0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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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决策部署上来,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维护渔区生产秩序,保障渔政执法人员和渔民健康安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渔政执法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聚焦中心工作,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和渔业复工复产保障。要在贯彻落实好当地党委、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基础上,融监管、执法、服务于一体,全面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权益,为渔业复工复产顺利有序进行提供坚强保障。沿海和边境交界水域相关省份要统筹调度渔政执法力量,强化水上-渔港(码头)-岸线的点线面梯度管控,坚决防止境外人员从水上通过渔船非法入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突出重点领域,做到疫情防控和监管执法两手抓、两手硬。要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安排,严厉打击非法繁育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非法越界生产、妨碍安全生产和利用疫情防控形势从事非法捕捞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裁量公正,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确实无法通过有效渠道按时换证、年审等情形导致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员证书及其他相关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过期或失效的不予处罚。
《通知》指出,各地坚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率。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及时调整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依法监管相统一。要加快推进渔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执法监管。要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执法程序启动到执法决定送达,尽可能通过电子化方式办理。要进一步健全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回复群众举报。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执法协调,提高执法联动联勤能力。各地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渔业执法协作机制。对于跨区域流动的违法行为人,相关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联动响应、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做到违法线索互告、执法证据互认、执法结果互通。对于涉渔“三无”船舶,由查获地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予以没收和处理,相关渔政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强化执法保障,确保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渔政执法人员的健康检查、业务指导、上岗培训和安全保护。对借机闹事、妨碍公务、抗拒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执法人员执法权威。要关心爱护一线渔政执法人员,对工作扎实、锐意创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执法不力、推诿扯皮、执法不公和执法腐败等问题严格依法追责。(出处: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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