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花耀兰 通讯员 周晶晶 魏芬
2010年5月18日,武汉市江夏区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郑店街郑兴路一家酒店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民警立即到酒店突击检查,在酒店厨房的水池内查获18只疑似虎纹蛙的“牛蛙”。 
因平日生意清淡,酒店老板周孔付便想弄些“新菜”吸引客人,他亦是位极“负责任”的老板,酒店的食材都是其亲自到菜场选购。2010年5月16日,他在武昌梅家山市场门前看到一个菜贩子在卖蛙,便凑上前看了看,发现其中有些蛙比普通青蛙大,身体较壮,四肢发达,背部颜色为土褐色,带麻点。他认出这是野生牛蛙。因为蛙贩的售价比市场价便宜,周孔付就从其手中买了18只野生牛蛙和9只野生青蛙,买回后将其养在酒店的露天水池里,准备加工成菜肴出售。因青蛙是季节菜,而且周孔付也怕被查,所以菜单上没有写上这道菜。不想牛蛙还未端上餐桌,自己就被送进了看守所。 
经鉴定,查获的18只野生牛蛙均为“虎纹蛙”,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检察机关认为,周孔付以经营牟利为目的,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虎纹蛙”为国家保护动物仍予购买,其行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于5月31日将其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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