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海豹及中国对虾放流活动 |
2020-05-19 09:25: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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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修复海洋渔业资源,维护海域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的生态平衡,促进海洋渔业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相关要求,5月16日上午,辽宁省在沿海各市16个点位同步启动“202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当日,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三道沟海域作为增殖放流活动地点之一,放归了中国对虾仔虾数百万尾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海豹9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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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工作将持续到本月22日,将在黄海北部、辽东湾近岸海域放流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对虾仔虾18.1亿尾。此外,今年还将开展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褐牙鲆、大竹蛏、鲢鳙等14种海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放流数量预计达到88亿尾。早在1985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黄海北部中国对虾人工增殖放流,历经三十多年发展,放流品种已经扩充至20余种,放流规模由初期的2-3亿尾逐步扩大到今年的88亿尾,放流区域由黄海北部拓展到辽宁省沿海各区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可谓“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增殖放流不仅能够保护海洋及湖泊水域生态环境维持海洋生态平衡,更能促进渔业产业绿色发展、为渔民增产增收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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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海豹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是唯一可在中国海域自然繁殖的鳍足类海洋哺乳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是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渤海辽东湾是全球8个斑海豹繁殖区中最南端一个,也是我国唯一斑海豹繁殖区。此次放归的斑海豹均来自今年以来辽宁省各沿海地区救助。近年来,辽宁省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行动,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和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打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保障水生野生动物在我国平安度过繁育期。(出处:中国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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