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文,明确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的管理主体为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为掌握全市黑斑蛙、刺胸蛙等相关蛙类在我市的养殖情况,9月16日,江苏省仪征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对相关蛙类养殖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水产站人员先后到新集镇、马集镇现场查看蛙类养殖情况。调研发现我市蛙类养殖主要为黑斑蛙,养殖面积为20-50亩不等的小规模养殖,养殖模式为稻蛙共作,蛙亩产量为500-1500公斤,市场价格根据规格而定,每公斤平均价格在30元左右,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调研人员向蛙类养殖主体通报了相关文件,告知其目前相关政策与工作机制正处于过渡期,政策明朗后,我站将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我市特色水产养殖品种种类丰富,稻渔综合种养规模也逐渐扩大,稻蛙养殖作为稻渔综合种养中的特殊类型,我市将引导养殖主体规范、高效、绿色发展,确保我市稻渔综合种养持续健康发展。(出处:仪征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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