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福建省石狮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鸿山镇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公开清理销毁近年来查获的各类违规禁用渔具。此次行动共计清理和销毁火车笼3个、电鱼框12个、违规网具13张。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提醒渔民群众,根据《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炸鱼、毒鱼、电鱼的,在海洋处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在海洋随船携带、使用禁用渔具或者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进行捕捞的,处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另外,《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渔期违反规定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阶段,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保持对违规渔具的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加大港口巡查和海上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保障渔业生产稳定有序。(出处: 今日石狮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吴瑞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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