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打赢打好会理“禁渔禁捕”攻坚战 |
2021-01-14 14:1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会理县农业农村局
我要评论 |
| 会理县对长江禁捕工作早统筹、早安排、早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工作专班组、制定实施方案、发布禁捕通告。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和省州安排,结合会理实际,及时安排禁捕时间和范围,鲹鱼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20年1月1日禁捕,鲹鱼河和会理城河全域2020年7月1日全面禁捕,其余长江流域重点水域2020年12月1日全面禁捕。按照会理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会理县农业农村局坚持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长江十年禁捕专项工作同研判、同安排、齐推进、抓落实。
会理境内长江上游(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库区流域长达113公里,沿会理城河及其他河流淹没区20公里,境内禁捕河流500多公里,省级水生动物种质资源保护区河道43.5公里,全域禁渔禁捕任务艰巨。为此,会理县初步制定了《会理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举报奖励制度》(试行),依托110报警平台、12315投诉举报平台、会理渔政5625340专线受理举报,依法依规及时回应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联合执法专班组与属地党政等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联合执法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度共查获违法捕捞案15起18人,渔政部门行政处罚9起9人,罚款4500元,没收禁用渔具14套;现场制止违规垂钓64起;移送司法部门处理涉嫌违法捕捞案6起9人,其中,电鱼案3起6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案3起3人,暂扣电鱼工具3套、禁用渔网7张,完成行为、渔具、渔获物认定6起,完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生态修复认定”1起。年内无公安部“长江禁渔”专项行动部督案件。
按照“整治规范一批、取缔拆解一批”的原则,海事、渔政、乡(镇)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督查检查涉水乡镇6个、在建码头2个、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水域1处、船舶52艘(客渡船7艘、自用船45艘),查处自用船舶违法违规3起、自用船超航区渡运2起、外籍非法船舶1起,取缔“三无”船艇67艘,限期整改水上安全隐患1起。自2020年5月1日起,对沿江乡镇自用船舶实行集中封渡,共集中封渡45艘,落实专人沿江巡查,严查涉船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至年底“四清四无”大排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通过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针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家底清、决策科学、措施有效。经查,会理县无在册经营范围内含“捕捞”“河鲜”“渔港”的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内含“水产”的市场经营主体共计729家,绝大多数为“水产养殖”“水产品销售”;对全县渔业相关经营范围内名称中含有“捕捞”“河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申办企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不断加强“买、卖、食”三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开展地毯式排查,核查餐饮服务业招牌、菜单及名片等是否有“江鲜”“江鱼”等禁用内容,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开展监管检查农贸市场19次、商超及餐饮单位共计300余次,取缔不符合规定的店面2家,针对未严格落实进货台账、违规制作店面招牌菜单等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展渔具经营门店专项检查12人次,检查渔具店13家,签订承诺书13份,未发现销售非法捕捞渔具行为。
线上线下同步强监管,着力加强网络监管,强化广告监督,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监测到的违规信息及时下架,经拉网式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违法广告。
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解读长江十年禁渔禁捕政策法规,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多次。其中:省级媒体1次,市(州)级媒体1次、县级媒体6次,通过移动、电信发布短信4万余条。同时,在交通要道和重要水域设置永久性宣传展板4幅、宣传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再战2021,会理县在岁末年初及早开展回头望、总结反思,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继续利用各类媒体、会议、标语、资料等进行宣传,营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渔业渔政执法岗位人员不足、缺乏相关认定检测装备、缺乏专用执法车辆等制约问题,完善配齐渔政执法队伍和装备;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及专项整治行动,遏制违法违规捕捞;加大市场清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行为,重点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和提升行业自律监督管理。
出处:会理县农业农村局 文/图:陈宏 陈忠红 |
|
|
|
资讯分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