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开展违法违规修造涉渔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三无”船舶368艘 |
2021-02-05 10:1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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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下称“总队”)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相关海域管控、伏季休渔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打击非法采砂等工作,全方位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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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范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围绕“不落一船,不漏一人”工作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工作,海陆联动,先后4批次抽调机关干部109人组成驻港工作组,进驻沿海重点渔区、18个中心、一级渔港,强化省市县乡村五级协同联动,把好疫情防控海上关卡。执法船海上值守,闻令而动,克服海上8、9级风浪,连续奋战,圆满完成境外回国船舶的海上疫情管控专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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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渔船管控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以“蓝剑”执法行动为依托,严厉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涉渔“三无”船舶、违法采砂用海等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渔船管控。先后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6次,查办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1388起,行政处罚2025.062万元。不断加大渔业船员持证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船员未持证上船等违规行为,加大渔业船员教育培训力度,全省共培训590期24426人次。加强情报线索摸排,坚决遏制非法采捕红珊瑚行为,同时开展全省渔船修造企业监督大排查,检查渔船修造企业96家、在建在修船舶281艘,及时发现处置福安船厂1艘擅自改造加装采捕红珊瑚设备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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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按照“存量年底前清零、增量零容忍”工作目标,如期完成2015年福建省政府下达的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任务。一是抽调精干力量会同海警、公安、工信等部门组织开展“封港清查”专项行动254次,查获“三无”船舶368艘,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力度,营造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部署开展违法违规修造涉渔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修造船长12米以上的涉渔船舶,检查船舶修造企业263家次,登临在建在修船舶582艘,全面检查在建船舶的检验申报情况和在修船舶的证书持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修造船舶39艘,予以严厉打击。三是结合《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宣贯工作,成立5个片区宣导宣贯组,深入渔区、渔村、渔船,向渔船民广泛宣讲渔船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提高渔船民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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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渔业资源保护。认真贯彻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坚决落实“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闽江禁渔监管”要求,加强海陆联动和部门协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省12089艘海洋伏休渔船和闽江1287艘禁渔渔船正常休渔,圆满完成海洋伏休和闽江禁渔执法监管任务,伏休和禁渔取得历年来最好执法成效。尤其是针对休渔期间宁德地区出现的冰鲜杂鱼海上交易现象,总队在三都澳、青山、斗帽岛等重点海域布防,开展为期3个月东冲口海域值守行动,8艘大中型执法船24小时不间断轮值,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销售渠道,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扎实推进水产养殖执法。通过严格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无害化销毁、推动行刑衔接等举措,有力打击违规使用禁用药物行为,规范水产养殖生产秩序,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共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4315次,销毁超标水产品1250公斤,累计清退不符合规划海水养殖面积2.29万公顷,全面完成清退任务。
切实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全省共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1580次,检查经营单位5009个(次),检查经营场所5333个(次),查获海龟、中国鲎等138只,无害化处置中国鲎制品9斤,救助处置海豚、江豚、海龟、中国鲎等24起33只。
有序开展海监委托执法。继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委托关系后,2020年6月1日,总队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签订委托协议,继续履行有关海洋执法工作职责。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共办结海域使用案件19宗,收缴罚没款1168万元;办结采砂破坏海洋环境案84宗,收缴罚没款842.9万元;办结海洋违法倾废案2宗,收缴罚款28万元。(出处:中国渔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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