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以来,为保障灾后渔业生产秩序,中国渔政顺昌县大队按照县局部署,强化灾后渔业监管措施,规范养殖行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各种违规违法渔业行为。
据悉,7月上旬,县渔政大队共检查养鳗场16家、养殖场2家、渔药经营店1家。各养殖单位基本能按规定规范养殖。也未发现养殖单位经营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和氯霉素等禁用兽(渔)药的行为。但个别养殖场存在生产、销售记录不规范,电线线路凌乱,药品饲料存放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责令业主整改。
同时,由于受洪灾影响,许多鱼塘被冲毁或过水,池塘养殖的四大家鱼、鳗鱼等随洪水流入溪河。部分捕捞渔民受利益驱使,采取非法捕捞工具及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作业,渔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为此,县渔政大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洪灾后共出动执法车辆5辆次、执法人员20人次,拆除“迷魂阵”6张、制止和驱赶渔业违法违规行为16起。有效遏制了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中国渔政顺昌县大队 高文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