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全市兽药(含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管,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东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文件要求,在夏季用药高峰期,对辖区内兽药店、沿海重点地区的水产渔药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对兽药店和水产渔药店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处故意以 “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的名义经营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对存在销售上述产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进行扣押处理,并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各类兽药店、水产渔药店共5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立案8起,没收假兽药430袋(瓶),罚款2.75万元。下一步,执法人员将采取强化监督执法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兽药以及水产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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