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开展“退渔还湿”专项执行行动,对江苏省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戚某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涉鱼塘进行清退。共清退鱼塘439.92亩,有效推动了湿地生态修复。
行动当天,所有参与人员于凌晨4点钟集合完毕,驱车赶往相距50多公里的鱼塘。到达执行现场后,所有人员立即按照行动方案到岗到位,在各卡点进行戒备,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水中作业工人进行塘内排水工作,陆上作业工人进行地面建筑物强制拆除及附着物搬离工作。排水工作完成后,捕捞工人对塘内水产品进行捕捞,并由价格评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评估、称重,现场清点结算,将款项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经过1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所有塘口内的水产品及地上建筑等全部清退完毕。
(董正远 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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