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爱强
河豚鱼作为一种有剧毒水产鱼类,一旦误食,极易致死,烟台市2007年就曾发生过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致死事件。眼下又到河豚鱼生殖产卵季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春季谨防河豚鱼食物中毒,一旦发现市场销售或加工河豚鱼,可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
专家介绍,每年三到五月为河豚鱼生殖产卵季节,此时毒性最强。属于禁止加工经营的鱼种,但因其味道鲜美,成为一些人追逐的美味,个别饭店、酒家存在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导致我市去年曾发生过食用河豚鱼中毒致死事件。
河豚鱼中毒的特点是:发病急而剧烈,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发病,最初感觉口渴,唇、舌、手指发麻,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以后发展到四肢麻痹、失调、瘫痪,血压、体温下降,重症者因呼吸衰竭窒息致死。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治疗方法。
为防止食用河豚鱼中毒,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在购买水产品时,应注意辨别,莫心存侥幸食用河豚鱼。同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加工经营河豚鱼是非法行为,市民若发现有市场销售或加工河豚鱼,可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卫生监督机构会对擅自生产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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