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县推进渔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
2011-03-14 09:0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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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从福建省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获悉,该县高度重视渔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近年来,把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水产品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截止目前,该县先后成立了22家渔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800万元,入社社员1065人,带动渔户约5000余户。
1、领导重视、部门合力,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社协调发展。清流县渔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小组。县渔业、工商、环保、金融等部门及各乡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合作社的登记、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为渔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在渔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技术培训、检查监督、维护社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积极探索、规范运行,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社和谐发展。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利平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成立的渔业专业合作社都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合作社章程,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理会,明确规定了社员的权利与义务。通过渔业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体系,做到“统一溪鱼品牌、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配送”的“四个统一”。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注重在四个方面抓好合作社规范工作。一是规范组建。渔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要求依法成立,进行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政府做到引导不主导、撮合不捏合。二是规范管理。依法制定章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规范财务管理、监督、分配制度,逐步使合作社与渔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三是规范销售。统一配送渔业产品,实行保护价销售。两年来,通过配送中心为养殖户提供渔药105吨、饲料13350吨、种苗2120万尾,调运商品鱼20500吨。四是规范品牌。合作社建立后,各合作社都牢固树立“无公害产品”和“清流溪鱼”品牌意识,认真规范社员养殖过程的各种养殖技术,积极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大渔业品牌培育,推行无公害标准化健康养殖。目前,全县已有5万亩水面获无公害产地认定;11个水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个规模养鱼场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3个水产养殖场被农业部授予“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清流溪鱼”先后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体商标注册证和2009年“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3、抓好培训、优化服务,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社稳健发展。合作社组建技术服务队伍,帮助社员解决生产各环节上的技术问题。在每个合作社建立鱼病诊疗所和渔民服务点,渔业部门及时安排渔业技术员进行分片分户包干指导,并根据各个合作社的生产实际情况,聘请省、市、县渔业专家到合作社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帮助养殖户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养殖技术和管理问题。由合作社统一以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为抵押向县农业银行和县农村信用社担保抵押贷款,解决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仅2009年,沧龙和沙芜两个合作社就贷款1000多万元。
4、典型示范,互帮互助,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社平衡发展。加大典型培育、宣传和推广示范力度。选择实力较强、运行正常、业务开展好的沧龙、清流溪鱼、沙芜渔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着力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带动全县渔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引导渔民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分类指导。同时,合作社社员之间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开展业务交流和合作,合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节约生产成本。如沧龙渔业专业合作社社员通过互相帮助,每年户均节省2万元的捕捞工资。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邓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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