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水产品加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11-09-30 13:1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海南省国土坏境资源厅
我要评论 |
|     为了贯彻落实“2010年国家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后督查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2011年3月中旬,在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指导和帮助下,海口市环保局对全市范围内的9家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水产品加工企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精心组织,严查违法行为。3月中旬,华南督查中心组织两组检查队伍对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通过审核资料、抽样监测、排污口排查等措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发现了海南瑞英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无环保审批手续、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等违法行为。检查组当场责令海南瑞英食品有限公司停产,同时对其他存在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和限期整改。     迅速行动,督促落实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海口市环保局迅速对违法企业环境进行立案查处,对海南瑞英食品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并处罚,对海南华绿食品冷冻有限公司等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罚款14.2万元,对海南懿宣源食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月27日,海口市环保局召开全市水产品加工行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会上通报检查中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要求各企业要提高认识,迅速制定整改计划,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事项,提出对有问题的企业要一家一家把关,不整改到位的不放过。     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为了确保整治到位,海口市环保局加大现场督查力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每半月上报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度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各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安装自动监控等整改工作,建立并完善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情况上报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了环境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水产品加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日前,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阶段性整治成果给予肯定,同时也要求各企业加快整治进度。 |
|
|
|
资讯分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