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促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见成效 |
2012-03-06 14:4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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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有6个沿海区、市,30多个渔业乡镇,各类渔业船舶7000余艘,20余万马力,全市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渔民约2万余人。近年来,由于近海渔业资源不断衰退、渔业捕捞作业成本上升,导致捕捞渔民收入日益下降。为转变渔业生产方式,提高渔民收入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青岛市认真落实国家减船转产政策,鼓励捕捞渔民自主报废渔船,积极转产转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渔船报废拆解。认真落实国家《渔用船舶报废暂行规定》、《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操作规程》(试行),积极宣传引导捕捞渔民自主报废渔船,严格程序把好审查关、证件关、清污关、船证相符关,对渔民自愿报废的渔船进行集中拆解。截至目前,全市自愿报废海洋捕捞渔船731艘,减少功率30305千瓦,捕捞渔船已由2002年初的7227艘减少到现在的5050艘,减少了30%,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近5000余人,约占全市捕捞渔民总数的四分之一。
二是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为提高广大渔民自愿报废捕捞渔船和转产转业的积极性,除国家规定的渔船拆解补贴外,市财政按照国家补助资金1:0.5的比例给予报废渔船船主补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补助4642万元,其中青岛市配套补助1634万元。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渔船拆解补助资金发放程序,保障了补贴资金稳妥有序发放到渔民手中。
三是搞好转产培训,提高渔民转业技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转产转业渔民培训实施意见》、《青岛市转产转业渔民培训工作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保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结合转业渔民的意愿,选择了虾池改造养海参、海水鱼工厂化养殖、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等具有发展前景的热门技术作为重点,采取了集中培训、分散授课、现场观摩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渔民生产技能。自2004年以来,累计投入培训资金400余万元,培训转产转业渔民5000余人。通过培训,转产渔民掌握了1-2门渔业养殖实用技术,80%的渔民顺利实现了再就业,成为水产养殖业的生力军,其中部分转产渔民成为当地的水产养殖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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