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在河北省渔政处增殖放流监督验收组监督下,承德市农牧局在宽城潘家口水库成功实施了池沼公鱼受精卵的增殖放流工作。
    此次放流实施单位为承德市渔政管理站,供苗单位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水产技术指导站,共放流池沼公鱼受精卵5亿粒。经省、市、县增殖放流监督组人员现场验收,认为苗种质量、放流区域环境条件均达到了《河北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放流结束后,承德市将组织市、县两级渔政检查员,加强对放流水域及池沼公鱼人工卵巢的保护,严防人工卵巢受损、被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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