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2012-06-06 15:4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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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渔业科技入户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省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以来,信息报送工作为推动渔业科技入户深入发展、扩大社会影响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渔业科技入户信息报送质量,更好的发挥信息宣传展示、上传下达、决策参考和促进工作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加重视信息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科技入户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心强、有较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并按照“及时、准确、客观、深度”的要求,加强对信息撰写的指导、信息报送的审核与筛选,确保上报信息的效率和质量。各地要制定相应措施,发动、鼓励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员和重点示范户等积极参与信息报送工作。
二、不断提高信息撰写质量
1、总体要求。标题明确、主题鲜明、全面准确、条理清晰、表述规范、言简意赅。
2、注重时效性。资讯类稿件中的事件发生时间离信息报送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否则不予录用;重要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送。
3、素材选择。信息主题要与本单位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相关,鲜明、客观准确;经验总结方面的信息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如试验地点、试验数据等信息),并简要描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以便其他人员学习参考;如是本人已公开发表文章转载到信息发布平台,必须进行精简,达到简明扼要的要求。
4、信息格式。应符合汉语书写规范和信息报道要求;字体颜色、字号等必须按系统默认的,不得调整;信息所附图片要求清晰,与信息内容匹配,能突出信息主题。
三、准确把握信息报送要求
信息报送内容应围绕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必须有针对性、有重点,原则上应与省级工作简报中的“各地动态”、“监督检查”、“入户指导”、“交流学习”、“方法创新”、“示范辐射”、“指导员园地”等几个板块相对应。
2012年度,各入户市、县(市、区)在“科技入户资讯”栏目发布信息数量不低于20篇,在“指导员之窗”栏目发布信息数量不低于5篇。
四、其他事项
1、对于符合要求的信息,审核后将及时发布,否则将退回。报送单位对退稿或撤稿,或修改后另以新稿再投,若再次投稿仍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发布,也不退回。
2、一周内信息报送总量超过5篇视为信息集中报送,对出现此类问题的单位,将严格评估其信息质量,以保障信息报送的应有价值。
3、省级信息员将对上报信息的来源认真审核,如出现抄袭网络、书刊、杂志上已发布的信息或内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该年度科技入户工程验收中进行扣分处理。发现符合上述抄袭情况的信息1篇扣除该单位全年信息总分值的50%;发现抄袭信息2篇扣除该单位全年信息总分值的100%,且年度内不再审核、发布该单位上报的科技入户相关资讯和信息。
4、为杜绝信息稿件抄袭现象,鼓励各渔业科技入户单位相互监督、欢迎对抄袭行为进行举报,经核实后将对举报单位给予加分奖励。
5、各地信息员务必加强对信息的审核力度,年度退稿率达30%以上的单位,将扣除信息总分值的20%。
6、为促进各单位提高信息撰写质量,将从发布信息中遴选优秀信息汇编成省级简报。省级简报每录用信息1篇,报送单位信息分值加0.1分作为奖励。
7、信息发布数量超过任务指标,同时报送信息质量较高的单位将在年底给予表彰。信息发布数量未完成任务指标,将根据未完成数量扣除相应分值。
请各渔业科技入户市、县(市、区)按照上述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联系人:郭闯、盖建军;联系电话:025-86903120、86903093。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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