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随着4554.01万尾平均体长1.25厘米中国对虾苗被投放海洲湾人工渔礁区,至此2011年度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项目的中国对虾苗放流已圆满结束。此次放流中国对虾苗由连云港市海珍品增养殖试验场和连云港市渔业技术指导站提供,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检疫合格。省直属支队沈德纲副支队长带领放流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成员对放流苗种进行检测计量。经现场验收确认,两单位所供虾苗平均体长、数量分别为1.26厘米、2832.54万尾和1.25厘米、1721.47万尾,各自较1700万尾和1000万尾的合同数量超额完成66%和72%,均圆满完成放流任务。
至此,支队今年已组织在海洲湾人工渔礁区放流体长大于1.2厘米中国对虾苗8314.52万尾,超额完成放流5000万尾中国对虾苗合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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