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切实加强台风期间渔船管理 |
2012-08-08 09:1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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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拉”、“达维”刚过,今年第11号热带风暴“海葵”接踵而至,直逼我省。由于渔场刚经历两个台风的严重影响,原定于8月1日结束休渔准备开航的拖虾、蟹笼、流网等作业渔船开捕日期已经延期了,渔民中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倾向,赴渔场开捕的愿望十分强烈,这给渔业防御热带风暴“海葵”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为此,鄞州区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各镇乡(街道)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切实做好台风期间本辖区内的渔船安全管理工作。
一、在思想上需要保持高度统一。各镇乡(街道)要以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的“防、避、抢、救”渔业防台工作原则,坚决服从市里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当上级部门,做好渔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全区所有渔船(海水和淡水渔船)继续保持防御“苏拉”台风状态,一律禁止开航。
二、提前做好渔船的防台避风工作。各镇乡(街道)根据区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从最坏处着想对现在已经进入避风位置的渔业船舶进行评估,没有把握的要及时转移位置确保绝对安全,重点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和加固工作,落实好休闲渔业设施防台避险措施。
三、做好防台的应急救援部署工作。要求全区各级渔业防台工作人员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渔业防台指挥部、值班室24小时值班,落实值班渔政船只,检查防台抢险物资,测试各级指挥平台的通讯联络畅通。同时,通过“数字渔业”平台、安全救助信息指挥平台,向渔船老大发送气象预警信息。
四、对内陆养殖渔船,各镇乡(街道)需要加强管理,通知本辖区内所有渔船台风期间不得出航,并在锚地做好固定工作,确保人、船、房的安全。严禁台风期间养殖渔船进入河道进行疏浚、抢修、捕捞等危险作业。
五、对海洋捕捞渔船,各镇乡(街道)需要了解具体船舶锚泊地点,确保每一艘渔船在港在位,确保每一位船老大能够信息沟通,确保每一艘渔船锚地安全,防止走锚。严禁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在锚地擅自抢修、换锚地等危险航行。一定要等到台风警报解除,并检查渔船各项指标后才可出海。
六、各地渔船管理部门应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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