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斯腾湖3月1日进入禁渔期 池沼公鱼不含其中 |
2013-02-28 23:1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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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蒋雪娇 通讯员 苟秀君 陈萍
2月28日,记者从博湖县博斯腾湖管理局渔政站获悉,自3月1日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规定,我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进入禁渔期,将于6月20日结束,为期112天。 
据博湖县渔政站站长张立介绍,随着气温回升,博斯腾湖冰面逐渐解冻,湖中盛产的鲤鱼、草鱼、鳙鱼、鲢鱼、赤鲈、乌鳢等主要经济鱼类开始进入浅滩繁殖。实施禁渔期制度对于保护渔业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调整渔业结构,促进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禁渔期内,博斯腾湖水域将禁止捕鱼、垂钓,禁止销售和收购博斯腾湖各类水产品,但池沼公鱼除外。主要原因是池沼公鱼繁殖期早,每年1月10日开捕,实行应捕尽捕,将持续到4月中下旬结束。 为确保捕捞池沼公鱼时,减少对其他鱼类繁殖的干扰,在禁渔期间,池沼公鱼的捕捞只在大河口、扬水站、海心山等7个固定点出鱼,其他捕捞将视为非法捕捞。 
张立介绍,在禁渔期间,博湖县渔政管理站将开展博斯腾湖禁渔期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博斯腾湖水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重点打击电鱼、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博斯腾湖周边市、县、乡镇、团场广泛开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新疆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博斯腾湖垂钓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近年来,博湖县不断加大对博斯腾湖渔业资源的宣传及监管力度,实行禁渔期、实施增殖放流、规范网箔网具、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方式,不断使湖内草鱼、鲢鱼、鳙鱼等鱼类种群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加强扁吻鱼等濒危物种救护工作,有力的促进博斯腾湖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012年,博斯腾湖县各类渔产品产量达9082吨。 
博斯腾湖是我国最大内陆淡水湖,湖中水产丰富,是新疆乃至西北地区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也是我国最大的有机鱼生产水面,湖中盛产33种鱼类,其中鲢鱼、鳙鱼、鲤鱼、鲫鱼、草鱼、青虾、乌鳢、赤鲈、池沼公鱼、中华绒螯蟹等10个鱼类品种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有机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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