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市渔政处组织渝北、渝中及北部新区渔政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涉及大鲵经营利用的餐饮企业展开专项检查。  目前,由于人工养殖大鲵的经营利用处于起步阶段,我区办理了经营利用许可手续的仅有陶然居、外婆桥等5家餐饮企业,而且销售量很少。检查组执法人员通过查证验物、检查囤鱼箱、查看菜谱及点菜单等,分别对该5家餐饮企业经营手续合法性、经营条件可行性、大鲵来源合法性及规范化经营等进行了检查,指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多数餐饮企业未悬挂《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二是多数餐饮企业暂未有效经营利用;三是餐饮企业未建立水生野生动物进销台账,这易造成物种来源、去向不明。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责令其整改,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调查通知书》5份,宣传资料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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