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争利 辽宁绥中政府竟强制填埋海参池 |
2008-11-30 08:5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百姓》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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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绥中县强填海参池与民争利
 《百姓》记者张晓娜 李红梅 辽宁绥中报道
从当初政府打造“海上绥中”鼓励发展养殖业,到新一届政府强制填埋海参池搞旅游开发,两届政府的不同思路让养殖户损失惨重
作为辽宁省绥中县万家镇老户村最早的海参养殖带头人,李学生年初的愿望是到年底买一台轿车,“如今连自行车都买不起了”他自嘲说。 
今年4月,他参股并拥有合法手续的海参池被绥中县政府强制填埋,破坏性的填埋导致大量海参被埋掉或呛死,他也因此错过了5月和11月这两个海参收获的最好季节。一年到头,他不仅没买上轿车,还要向银行贷款偿还欠下的巨额外债。提起这闹心事,他一筹莫展。这个结果李学生没有想到,和他一样怀揣梦想的其他20多名海参养殖户,同样没有想到。
有“关外第一县”之称的绥中,位于辽宁省西部,西与山海关接壤,南邻渤海辽东湾。凭借濒临渤海的地理优势,近年来,海产品养殖成为当地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去年春天,滨海公路绥中段的修建,使当地沿海地皮升值。绥中县抓住绥中滨海经济区被列为辽宁省“五点一线”重点支持区域这一契机,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绥中县政府提供的项目建设情况中可以看到,国华发电厂二期,辽宁威利集团、葫芦岛宏跃集团等一批项目正在筹备和建设当中,种种迹象表明,这片投资热土的开发形势喜人。
沿海土地的增值,也使滨海公路南北两侧原有的参池、虾池、蟹坑等一些正在使用和未建设的滩涂成为这一届政府治理的目标。
早在2004年,在当时绥中县政府“打造海上绥中,使海域养殖业成为一条致富途径”的口号下,万家镇和西甸子乡的渔民、农民以及下岗职工相继承包海域滩涂,并把它改造为现代养殖用地。
养殖户不仅与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签下了30年有效期的土地承包合同,而且李学生等部分有规模的养殖户还办理了手续。他们手中持有绥中县海洋局填发、绥中县人民政府盖有钢印的《海域使用权证书》,该证书至今仍在批准使用有效日期内(其中最长批准使用终止日期到2017年12月止),且每6年换一次。而每年11月份,养殖户还要按30元/亩的费用向绥中县海洋与渔业局缴纳管理费。
海参属于珍贵海味之一,其营养价值高,价格昂贵(目前市场价格为80元/斤),但海参养殖周期长达两年,投资大,风险高,一般30亩左右的参池从建池筑坝到修池抛石营造海参生长环境再到投苗,至少需要人民币100多万元。这些还没富裕起来的农民多半是举家借债,四、五家合股投资才开始运作海参养殖,在养殖户不断的摸索中逐渐上了规模。正当农民满怀希望等待五月的收获季节时,一份通知书将这一切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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