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和大连金州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开展2014年大连金州新区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金州新区水产苗种管理站开展了育苗企业专项执法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金州新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次执法检查活动,以育苗企业的“三项纪录”、“五项制度”、许可证办理、药品库管理为重点,广泛宣传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刑法层面的法律法规,为育苗企业敲响法律警钟,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按照“严格执法和教育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危害大小、情节轻重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月份,金州新区苗种管理站累计开展执法检查60多人次,共检查苗种生产企业42家,责令整改企业8家。
    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金州新区苗种生产秩序,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金州新区初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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