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海县公诉一起特大盗窃海参案 |
2009-06-21 11:3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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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徐月华
獐子岛海参,是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著名品牌,其营养价值极高,价格也非常昂贵,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驱动,不惜以身试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辽宁省长海县检察院公诉了一起特大盗窃海参团伙犯罪案件,该案也是长海县迄今为止公诉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海珍品盗窃团伙案件。
经审查:被告人张某、马某某、龙某某、孙某、石某某、黄某某,分别系潜水船船长,受雇于獐子岛渔业集团海珍品养殖公司,从事潜水采捕底播夏夷扇贝,他们从2008年7月至8月间,先后多次利用潜水船下水采捕底播夏夷扇贝的工作之机,肆无忌惮的进行盗窃该公司增养殖区域的海参(此时的海参正是禁捕期),作案船只5艘,参与盗窃人数达20余人,盗窃海参价值70余万元,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将盗窃的海参藏匿船上事先准备好的夹层仓内,以逃避岸上保安人员的检查,嗣后,将盗窃海参带上岸,卖给了李某某,李某某明知是盗窃的海参还予以购买,其在往外地销赃海参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一举破获了盗窃海参的团伙犯罪案件。现此案检察机关已审查终结,以马某某、龙某某、孙某、石某某、黄某某等20余人构成盗窃罪,李某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长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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