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税局创新海水养殖业征管工作 |
2014-12-09 09:2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大连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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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国税局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风险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堵漏增收工作,针对海水养殖业征管难点和存在的税收风险问题,以东北第一海岛县长海县为试点,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探索构建科学严密的海水养殖业征管体系,通过创新海水养殖业征管理念、机制、模式,促进行业精细管理和税收增长,目前已经增加税收700余万元,占目前长海县国税收入总额的15%以上。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研发《海水养殖业服务管理公共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建立涉海养殖企业管理、企业海域使用权证书情况、个体海水养殖户、涉海养殖企业注册户数、股权转让情况、第三方数据情况等六项信息清册,分别由国税、地税、财政、市场监督、海洋与渔业等五个部门归口更新、维护,全面掌握海域项目位置、使用面积、权属交易等关键信息,有效克服海水养殖业水上交易、现金结算的经营传统所造成的货物流、现金流失控,切实提升征管水平。
(二)打造风险管理闭环。建立“信息印证-风险锁定-核实反馈-信息修正”螺旋上升的风控闭环:根据五部门数据信息间的逻辑关系,设计制定覆盖海水育苗、底播养殖、浮筏养殖三类,参、鲍、贝、藻四个品种的十二类风险分析模型及具体指标;高风险事项由风控团队实施评估、稽查,低风险事项由税收管理员直接进行防控、应对,核查结果统一通过电子平台反馈,五部门根据反馈情况及时纠正信息数据误差,切实提升风险管理质效。
(三)推行联合征管模式。通过联合办公、信息披露等方式,形成行政机关、纳税人之间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工作态势,将协税、护税落到实处:在登记注册环节,与市场监督部门共同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工作,协助98户个体户转型为企业,有效扩大税基;在海域确权环节,建议地方政府立法规定养殖海域出租、转让、抵押以及申请财政补贴等均需要提供完税情况说明,牢固把住税收出口;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电子平台公开执法情况、纳税人自然情况,实现行政机关之间、纳税人之间、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三向”监督,大幅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四)完善税款征收措施。针对海水养殖业税收贡献率偏低、多数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现实情况,采取“核定征收设基准、查账征收保公平”的征收方式:以核定征收为主体,依托公共平台提供的养殖品种、出称比率等信息,参照海洋岛集团等规模以上企业的税收贡献率,科学计算每亩征收额,在全行业开展税收核定;以查账征收为补充,纳税人对核定额度有异议的,入户实地考察具体经营情况,检查账簿、报表,确保税收公平。
(五)构建诚信引导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服务领域,激励诚信纳税人,引导纳税遵从度普遍提升:在申报缴纳环节,针对海上交通不便的现状,将全部定期定额纳税人按月申报简并为按季度申报,对诚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由月申报简并为季度申报,并将资料报送改为半年或一年报送;在业务办理环节,针对海上生产经营时间规律性差,通过公共平台为诚信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无论下班、公休时间,均随叫随到、随到随办;与海洋渔业部门联合,为诚信纳税人提供养殖海域优先承包待遇,与银行共同研究“税易贷”模式,为诚信纳税人提供资金支持。
二、初步成效
(一)促进了税收增长。2013年,长海县海水养殖业国地税所得税总额仅3700万元,而今年前三季度,仅国税收入已增加730余万元。其中,通过风险管理锁定总金额超过2700万元的疑点,追征税款超过300万元,通过在全行业开展核定征收,入库企业所得税700余万元,同比增长263%。
(二)实现了 “三个创新”。大连国税在海水养殖业的管理实践,促成了不同行政机关间的信息共享、业务联动,打破了传统管理框架,实现了管理机制的创新;在全行业以核定征收为主体、查账征收为补充,实现了征收方法的创新;公共平台将征管业务与科学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了管理手段的创新。
(三)深化了便民服务。公共平台包含政务公开、权益保护、服务指南等多个服务类模块,既整合五部门的政策通知公告、业务操作指南、热点问题咨询解答,还囊括海域使用权承包等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业务事项流转程序,将平均办结时间由原来的3天缩短为10分钟;依据设计规划,公共平台将陆续开通权益保护诉求通道、海珍品长成情况动态演示以及海域位置三维实景地图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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