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来慈溪开展特种水生野生动物驯养检查 |
2016-01-29 14:5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慈溪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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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特种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和经营利用检查组一行5人到慈溪检查大鲵驯养情况。
    以应建银处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来到位于梅湖水库大坝不远的宁波泽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这是慈溪唯一一家驯养大鲵的水产养殖场。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养殖区后,详细询问了饲养、繁殖情况,仔细查看了饲喂、繁殖等相关记录,认为养殖场在日常管理中记录齐全,在技术上比较成熟,并在拟生态繁育方面取得了突破,但在繁殖体系的管理方面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大鲵资源保护规范经营利用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5〕2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我国将建立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特批自然分布及从自然环境中获取的大鲵个体)保护,规范“养殖大鲵”(特批人工繁育的大鲵子代个体)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为此,检查组建议,下一步针对标识管理制度的建立,要进一步加强养殖管理,增强经营利用的法律意识,加强大鲵保护宣传。同时,在前阶段标识申请获批的基础上,及时与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签订《标识牌申领协议书》,早日将养殖大鲵投入市场,早日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最后,检查组希望慈溪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加强监督和管理,引导大鲵的驯养与经营利用更加规范,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驯养,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大鲵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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