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下发大鲵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通报 |
2016-02-18 14:5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张家界畜牧兽医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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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于2月1日—3日组织质量安全科、水产渔政科、大鲵办等相关科室对全市春节及“两会”期间大鲵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针对此次督查行动,市局经过研究决定下发了大鲵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通报。 
    督查通报充分肯定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各区县局及时制定相应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深入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痕迹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二是精心组织,重点突出。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结合地方实际,精心组织大鲵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大鲵养殖、流通和经营利用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采取抽样检测方法,完成大鲵产品及饵料鱼57个,检测结果全部达标。三是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局都能够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加强抽检监测和督查监管,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督查通报认真搜理了专项整治行动中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尽到位。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尽到位。三是酒店利用大鲵环节监管缺失。
    督查通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大鲵质量安全。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各个击破。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大鲵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大鲵“双标识”管理、市场流通、经营利用三环节的监管,完善相关监管制度,配套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规范大鲵获标企业、销售和利用企业和大鲵养殖户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对部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把控能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要求,依法查处。各单位要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重点对养殖、流通、利用三环节的大鲵养殖企业、大鲵销售企业和大鲵经营利用酒店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凡未按照要求使用大鲵养殖标识的以上三类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凡大鲵销售企业的产品没有检测报告的,要现场开展大鲵督查抽检,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处理;凡酒店利用和企业销售无标识大鲵一律视为野生大鲵依法打击;凡空挂、假挂大鲵标识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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