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销售模式-多方博弈决定的结果 |
2009-10-23 11:3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水产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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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零售商掌握了市场,厂家、批发商都处于被动地位的渔药市场,对销售模式的探寻变革是业内人士求变求存的必经之路
□文/武汉金联盛水产用品有限公司   陈勃  陈朝
    现在的渔药市场是产品过剩时代,零售是市场中心,零售商掌握了市场的话语权,厂家、批发商都处于被动地位,而且行业内严重赊欠的现状,对厂家产生十分大的压力,长此下去,代理商不堪挤压难以生存,厂家也不能获得真实利润。     在这样的状况下大家都得求变,销售链必然面临调整,而所有改变的表象,都会体现在销售的渠道模式上。
1、传统“厂、批、零”多级分销模式       “厂家——代理——批发——零售商”,这种模式曾经在渔药行业被应用得最为广泛。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这种模式的渠道环节产生重心下移,变型为“厂家——中间商——零售商”。     这种变型的模式,只不过是在代理和下游批发商之间作出选择,保留了一个渠道环节:要么做到大区域代理经销商,要么做到县市一级批发商。把四级以上的销售环节缩短为三级。     “厂、批、零”模式依然是渔药市场的主流销售模式,尤其是外地企业,大多数采取这样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已经受到了扁平化渠道模式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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