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硫酸铜致鱼塘死鱼 养殖户损失18万多谁负责? |
2010-03-27 08:2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新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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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翁璐娴
一批遗落在高速公路路面的硫酸铜,竟然造成浙江德省湖州市清县武康镇秋山村渔业数名养殖户鱼塘内的鱼类大量死亡。这责任该谁来负?
2009年12月15日,一辆载有硫酸铜的货车在途经杭宁高速公路杭州方向德清出口1.1公里处时,从车上散落下一批袋装硫酸铜。
高速公路养护工人发现后在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将散落的硫酸铜直接清理至秋山村秋中港外荡水域渔业承包养殖户沈某承包养殖的水域及附近地区。
次日,沈某发现鱼塘内鱼类大量死亡,便立刻向德清县新区派出所、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德清县渔政管理站等相关部门报案。
环境监察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造成鱼类大量死亡的原因是硫酸铜掉落至养殖水域及附近水域,经雨水冲刷河水浸泡后,硫酸铜溶解导致河水铜浓度升高所致,并排除了工业企业排污的可能性。
德清县渔政管理站一直跟踪调查并对死亡鱼类进行核定和过秤,并出具调查报告认定:本次鱼类死亡事故是由杭宁高速公路上掉落的硫酸铜大量溶解到事发水域,导致鱼类中毒死亡。
2010年1月20日,浙江省淡水渔业环境监测站出具评估报告:由于养殖水域受到严重的铜污染,沈某无法在该水域继续养殖,并将错过鱼苗放养最佳时间。
沈某因此受到损失合计18万余元。事发至今,浙江杭宁高速公路公司仅赔偿沈某15000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沈某一纸诉状将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告上法庭。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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