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潼委办发〔2020〕9号)、《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例行督察具体问题第三十八项整改方案,加快完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处理设施。潼南区2020—2022年须完成环保督查涉及直排尾水整改任务量700万吨。
   目前,潼南区正扎实有序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已制定尾水治理方案210个,其中:改造稻田种养示范点2.3万亩、建成多级沉淀尾水处理设施18处,实现129个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零排放。截至目前减少水产养殖尾水直排量188.1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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