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台州华龙工贸有限公司获得首个“大陈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权,这也标志着“大陈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投入使用。
    “大陈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历经标准制定、申报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受理、公告等阶段,正式注册成功后引起当地多家黄鱼养殖企业的兴趣,该局通过认真筛选与台州华龙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大陈黄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公司的大黄鱼养殖基地位于上大陈岛猪腰屿海域,属省级无公害海洋养殖基地,生产环节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大黄鱼标准规范(DB331002/T01-2009),每年质量抽检合格无不良记录。
    大陈黄鱼产自大陈镇周边海域,该水域水质优良、盐度高、水流急、鲜活饵料丰富。产出的黄鱼具有肉质坚实、富有弹性、口感鲜美等优良品质,深受消费者喜爱,目前大陈黄鱼多通过深水网箱养殖。
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蔡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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