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湛江市国通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水产”)的通知,国通水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并已于2011年3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3月31日起至国通水产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 国通水产共持有本公司144,825,6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26%,其中已质押股份40,000,000股,占国通水产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6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0%。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