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产值达64亿 湖北武汉市启动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 |
2012-06-29 14:4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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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武汉市农村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破解全市水产养殖贷款难题,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金融办、市农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武汉市水域滩涂养殖抵押贷款操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标志着武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已破题并进入实施阶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是武汉市农村改革试验区重点试验项目之一。素有“百湖之市”的武汉,位于长江中游,境内淡水资源丰富,大小湖泊160余个,淡水面积320余万亩,具有得天独厚的水产养殖基础。据统计,武汉市可养殖水面180万亩,养殖证发放率达到95%以上,水产产值实现64.4亿元。
    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鱼、虾、蟹、贝类等水生动物的所有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水域滩涂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作为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
   《操作指引》就水域滩涂养殖权及借贷双方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借款人申请抵押贷款业务必须具备依法取得且进行年审的养殖证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交易鉴证书,养殖水面鱼虾蟹贝类水生动物和滩涂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所有权也必须通过科学评估,一并纳入抵押物范围。经营业主需向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农交所出具审查意见,渔业管理部门依据农交所出具的审查意见及经营业主资料,进行再审,合格者办理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登记手续,经营业主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借款合同,移交抵押登记的养殖证,金融机构依据合同发放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用于抵押的水域滩涂养殖权、水域内鱼蟹贝类水生生物市场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的60%,滩涂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所有权部分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其市场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的30%,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为严控风险,《操作指引》还要求经营业主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经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署同意用作贷款抵押的书面文件;如养殖水面属街(乡镇)所有,需经街(乡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或同级人民政府集体研究审批;二是渔政部门和市农交所就经营业主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两次审核,并在市农交所网站上公示抵押登记信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三是金融机构和市农交所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就水域滩涂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价值评估报告,作为决定借款金额的重要依据。在抵押贷款期间,武汉市农交所不受理该集体经济组织水面使用权再次交易业务。
    据悉,为鼓励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参与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对于有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或保险的经营业主,在贷款额度和利率定价上将适当给予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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